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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警務處

服務為本 精益求精

 

牌照課

本小冊子讓你得知警務處牌照課在處理牌照申請時,須達至的服務水平。如你對牌照課所提供的服務或其服務形式有任何意見或感到不滿,可按單張上提供的途徑表達。

牌照課為協助市民了解申請各類牌照的手續程序,已印製各款申請指引,闡述如何申領由警務處處長以發牌當局身分簽發的各類牌照。各款指引均備有中、英文版本,你可上網、致函、致電或親臨本課索取。

本課的地址是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12樓;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5時45分,星期六、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。你可致電牌照課24小時熱線 2860 2973 索取傳真資料。有關資料亦載於我們的網頁:www.police.gov.hk/ppp_tc/11_useful_info/licences/。

提供的服務

本服務承諾涵蓋的範圍,包括所有由警務處處長以發牌當局身分簽發的牌照及許可證。

服務水平及指標

警務處牌照課以處理各項申請所需的時間,作為衡量服務水平的指標。至於能否達至既定目標,須視乎申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完備而定。若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不足,牌照課便需較長時間處理申請。

申請/牌照/許可證 處理所需的工作天
槍械彈藥管有權牌照 24 天
槍械彈藥臨時管有權牌照 9 天 (以郵遞形式辦理)
2 天 (親臨牌照課辦理)
豁免許可證(一般)(槍械) 24 天
豁免許可證(拍攝電影或作體育用途)(槍械) 9 天
槍械導師授權 2 個月
射擊場主任認可證 2 個月
槍牌代理人認可證 1 個月
當押商牌照 26 天
按摩院牌照(發出「原則上批准」通知書) 35 天
臨時酒牌 12 天
社團註冊 12 天
舞獅/舞龍/舞麒麟許可證 14 天
保安人員許可證 6 天

辦理各類槍械經營人牌照所需的時間,將視乎每項申請和所指明的要求而定。

以服務市民為本

牌照課竭誠為市民提供專業而有效率的服務。

當牌照課接獲申請書,便會向申請人發信通知已收到有關的申請,並加以處理。

有效監察

警務處會對上述服務標準進行內部監察。

市民的角色

牌照課歡迎市民提出意見。在個別情況下,本課可能無法在承諾時間內辦妥申請,例如公眾需求龐大或申請人未能提供充分資料等,若你認為本課在辦理申請時有欠妥善之處,可向負責有關事務組別的主管查詢導致延誤的原因。

申訴權利

如你的個案未得到妥善處理並想作出投訴,可透過下列途徑提出申訴:
- 親身前往任何警署;
- 致電24小時投訴熱線(電話:2866 7700);
- 致函投訴警察報案中心(地址:香港灣仔軍器廠街3號堅偉樓附翼地下);
- 傳真至投訴警察報案中心(傳真號碼:2200 4460 / 2200 4461 / 2200 4462);
- 使用香港警務處網頁內的投訴警察電子表格(網址:www.police.gov.hk);或
- 使用警方智能電話應用軟件「香港警隊流動應用程式」的「電子報案室」功能。

如何索取進一步資料

如需要進一步的資料,你可致電與有關組別的職員聯絡:

槍械牌照組 2860 6536
酒牌及雜項牌照組 2860 6524
社團事務處 2860 3572
保安人員許可證 2860 6543
公眾活動支援組 2860 6551

 

圖片:牌照申請櫃檯

 

圖片:辦理保安人員許可證取票機

 

圖片:市民在警察牌照課填寫申請表格

 

 

香港警務處 2017年11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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